我国木模和木制品遭美行业协会申请发起双反调查

时间:2020.01.15信息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2020年1月8日,美国木制品生产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Millwork Producers)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称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进口木模和木制品(Wood Mouldings and Millwork Products)启动反倾销立案,同时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木模和木制品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目前,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调查程序已经启动,美国商务部将于2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根据申诉方所述,涉案产品为木模和木制品,由木材(不分品种)、层压单板木材(LVL)或木材及复合材料(其中复合材料占商品总额的比重不到50%)制成,所涵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门框(包括分体式、平门式、止动式、单钩式或双钩式),门框或门框套件,门框装饰件或套装,竖梃,横杆,模子等。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4409.10.4010、4409.10.4090、4409.10.4500、4409.10.5000、4409.22.4000、4409.22.5000、4409.29.4000、4409.29.4100、4409.29.5000、4409.29.5100、4409.10.6000、4409.10.6500、4409.22.6000、4409.22.6500、4409.29.6100、4409.29.6600、4418.99.9095、4421.99.9780下。

申诉方声称,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木模和木制品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并且存在政府补贴(补贴项目包括:(1)政府低于合理回报为木模和木制品生产商提供土地、为国有企业提供土地、电力、水力,以及锯木、胶合板、尿素、甲醛、脲醛树脂等原材料;(2)政府为木模和木制品生产企业提供的政策性贷款、国有企业优惠贷款、根据“东北振兴计划”为企业提供贷款和利息补贴等各种优惠贷款,(3)对外贸易发展基金资助、出口援助补贴、发展著名出口品牌和中国世界顶级品牌的中央政府补贴、出口利息补贴、广东省工业外向型发展基金、省级科技创新基金、山东省环保产业研究与发展基金、污水处理补贴、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基金等国家赠款,(4)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减免增值税、内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所得税抵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的税收减免、政府“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所得税计划、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进口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申请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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