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建议不要把“疫苗护照”作为入境必要条件

时间:2021.04.25信息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随着各国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包括中国、新加坡、加拿大以及欧洲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陆续推出“疫苗护照”,希望借此恢复国际之间的交流,加快让世界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但“疫苗护照”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要面对诸如道德争论、技术挑战及国际认证标准等难题,在其达成互通互信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近日,有关新冠疫情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突发事件委员会建议成员国不要将接种疫苗作为入境的必要条件。委员会称,若各国间的跨境往来以接种疫苗为必要条件,那么现阶段疫苗供应偏向高收入国家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助长不公平,因此明确表示反对。突发事件委员会指出,关于新冠疫苗对防止疫情蔓延和重症化有多大效果,科学上的根据仍然有限。委员会还指出在疫苗未充分供应到各国的现状下,“可能会助长不公平以及在移动自由上的差距”,因此强烈要求成员国认识到这种隐患并谨慎应对。要指出的是,站在主权国家的立场上,“疫苗护照”是最大限度控制境外输入新冠疫情病例的有效手段,但因疫苗分配不均造成的“不公平”乃至疫苗标准互认导致的“歧视”问题也不能视而不见。同时,各国在疫苗互认博弈的过程中也应以“人”为首要考虑因素,才能在源头,最大程度上地降低“不公平”和“歧视”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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