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外贸信息>外贸动态

好消息!8月10日起,开展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试点(附海关解读)

时间:2020.08.11信息来源:

海关原产地证书申请系统于2020年8月9日晚间进行更新,本次更新企业端增加了第三方/非缔约方公司信息的规范申报项,企业应按规范格式填写并完成申报。另外,为进一步规范证书填制要求,系统还对证书货物信息、港口等部分申报项填制规则及证书预览打印规则进行了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0年8月10日起,开展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试点工作。



试 点 关 区



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南京海关隶属苏州、常州海关,杭州海关隶属金华、温州、嘉兴海关,宁波海关(隶属海曙海关除外),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广州海关隶属天河海关,深圳海关,重庆海关。




试 点 内 容


原产地证书证面审单规则

共涉及16种证书


此次上线除证面审单规则外

还对字段填制、打印功能进行了优化

企业申报端调整的主要内容

1、起运港、目的港、卸货港、转运港改为下拉框;


2、进口成分比例,货物生产商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设为必填项;此外,ECFA证书英文名称设为非必填项,出口商、进口商、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均设为必填项,电话、传真、邮箱如无的,提示企业填写“无”;


3、中巴、中冰、中瑞、ECFA证书取消运输细节;


4、页面增加“非缔约方”标记选择框,非缔约方信息设置单独字段,需在专门栏目填写非缔约方信息;


5、非缔约方打印格式调整、ECFA证书多个保密条款打印模式调整。非缔约方依照协定要求自动生成合适打印位置,ECFA证书如企业在某个生产商中录入保密条款,即使在其它生产商中录入具体企业,仍将在生产商栏目中仅打印保密条款。


【写在最后的小贴士】

企业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界面

查看系统升级操作手册证书填制说明




上海海关

咨询电话

浦东海关:021-68890381

浦江海关:021-68892808

莘庄海关:021-68894633

海关热线:12360


海关解读

“智能审单”是什么“黑科技”呢?启用后原产地证书申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来来来,海关现在一一为您解答。










“智能审单”是什么?


“智能审单”是指签证系统根据事先设定的审单规则以及风险布控参数对原产地证书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通过、退回修改、人工复核以及调查等审核结论的审单模式。



“智能审单”有什么好处?


“智能审单”好处多多。一是申报准确、规范的证书可以实现“秒”签;二是实现24小时、365天全天候、不间断审核;三是执行统一标准,减少关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归纳起来就是,保证签证质量,提升签证效率。


     哇塞!全天候,好振奋人心哦!




“智能审单”的试点海关有哪些?


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常州海关,杭州海关所属金华、温州、嘉兴海关,宁波海关(所属海曙海关除外),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广州海关所属天河海关,深圳海关,重庆海关。





“智能审单”对申报企业有限制吗?


没有。所有在试点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其申报数据都适用“智能审单”。





“智能审单”涉及哪些证书类型?


“智能审单”原产地证书种类包括16种,分别是:
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冰岛、中国—瑞士、中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格鲁吉亚等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及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启用“智能审单”后,申报原产地证书

的方式会发生变化吗?


“智能审单”不改变现有的业务办理流程,企业按目前的方式申报即可。





启用“智能审单”后,原产地证书是否

完全由系统进行审核?


根据“智能审单”规则,大部分证书将由系统自动作出审单结论,也有部分证书会转由人工审核。不管审单结论由系统或是人工作出,企业按正常方式接收回执,并根据回执要求作相应操作即可。





如何准确规范申请原产地证书呢?


海关发布了16种智能审单证书的填制说明(试行),详细解释了证书各栏目的填制要求,详情可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申报界面下载。

   
回到顶部 | 联系我们
河北省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石家庄市新合作广场 b1 1201   邮箱:87812389@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67662519/4008320700
备案编号:冀ICP备11006606号-18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