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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制丙烷气瓶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该案是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6月18日启动,并于2019年6月21日作出终裁。

美国商务部修改本案终裁结果如下:

1.出口商为香港广沙百福有限公司(Hong Kong GSBF Company Limited),生产商为佛山市顺德区广沙百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GSBF Tank Inc.)(广东):43.65%(现金存款利率11.88%,以下同);

2.出口商和生产商均为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Shandong Huanri Group Co. Ltd.):25.52%(0.00%);

3.出口商和生产商均为嘉兴压力容器厂(Jiaxing Pressure Vessel Factory)(浙江):26.28%(0.00%);

4.中国普遍:108.60%(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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