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请在1月底前完成年报
发布日期:2020-01-07 浏览次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因此,小编提醒广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请务必在2020年1月底前通过“互联网+海关”—“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年报!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地址: 年报这么报 最后,小编还要提醒广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规定,未按照规定保存相关档案或者提交年度报告的,海关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