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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7号丨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
2020年第7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6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