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场采购贸易“满月” 出口货值2.22亿元

时间:2019.01.08信息来源:海关总署网

    12月28日,温州(鹿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运行“满月”,杭州海关隶属温州海关监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485单、货值2.22亿元。这是继义乌、海宁之后,浙江省内第3个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地区。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商品货值15万美元(含15万)以下、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通俗地说,就是搭建外贸平台,把各种各样的商品放在市场集聚区内,买方、卖方、代理商、配套企业等,各自发挥作用,助力交易完成。这种贸易方式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交易特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将享受快速通关、专用监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便利。

  温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启动一个月来,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主要为鞋子、箱包、塑料制品等,主要出口意大利、阿联酋等30个国家和地区。

  为了确保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顺利实施,温州海关与温州鹿城区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联合建立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以及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积极采集数据,充实口岸轻工类商品出口价格资料库;积极推进现有监管场所改造,通过增设监控摄像头,优化进出通道设置和查验平台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功能满足市场采购业务发展实际和海关监管需求。同时,温州海关组织辖区报关企业、货代企业召开座谈会,联合鹿城区商务局对意向入驻企业开展政策培训,帮助企业加深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了解。首批“尝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家——中国温州外轮代理公司总经理助力陈信浩说,“温州启动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后,外商可以向我们直接下单,一站式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十分便捷。”(徐钱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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