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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 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9.11信息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6号,简称《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贸流通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内贸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在当前“三期叠加”的关键时期,推动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对于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内贸流通的功能、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施意见》的内涵可以用“创新、改革、设施、环境”八个字来加以概括,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设施为基础、以环境为保障”。

一、“以创新为引领”,就是要加快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一是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重点是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建设,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二是完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是推进商贸物流基地和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抓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完善货运网络规划,健全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物流资源,实施供应链联动发展示范工程,做大做强第三方物流企业,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搭建智能物流信息平台,畅通物流绿色通道。三是鼓励引导连锁经营发展。重点是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直营连锁,规范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大力推广典型连锁经营企业的发展经验。简化工商登记手续,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二、“以改革为动力”,就是不断深化内贸流通领域改革。一是培育壮大市场流通主体。重点是推动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外商在流通领域的合作,加快培育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兴行业。二是搞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是搭建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新型流通方式和营销渠道,加强中小商贸聚集区建设,开展品牌创建,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推进标准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支持内外贸融合发展。重点是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培育一批省级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支持大型流通企业等“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开展国外品牌经营代理,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四是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重点是主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加强大型流通企业和商品批发市场合作,扩大农副产品产销合作,推进京津冀物流合作,搭建区域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交流平台。五是引导和扩大居民消费。重点是加强市场监测调控,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因地适时开展各类营销活动,继续搞好省级肉菜直补惠民销售,发展城市夜经济,加快建立流通追溯体系,促进安全放心消费。

三、“以设施为基础”,就是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流通设施提档升级。重点是推进大型商贸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建设,促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探索建设一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升级改造。二是健全城乡便民服务网络。重点是启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引导餐饮企业转型发展,加强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完善家庭服务体系。三是构建绿色低碳流通模式。重点是推广绿色低碳采购,加强流通节能减排,培育一批绿色商场、绿色市场和绿色饭店。加大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淘汰力度,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四、“以环境为保障”,就是构建法制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内贸流通审批改革。重点是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内贸流通领域行政权力,清理和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减轻流通企业负担。重点是推进工商用电同价,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等相关政策。三是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重点是加强制度标准建设,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是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营造诚信经商氛围。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内贸流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督导,并就重点任务进行了部门分工,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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